北京证监局: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北京证监局网站11月2日更新信息显示,北京证监局公布了关于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乔国刚、迟文洲、陈艳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北京证监局表示,经查,发现上述当事人在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项目及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货币资金审计程序不到位、预付账款审计程序不到位、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审计程序不到位、应收账款及收入审计程序不到位、预计负债审计程序不到位,以及存货审计程序不到位等多项问题。
北京证监局指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上述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北京证监会提醒,当事人应关注执业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审计执业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