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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海立股份 当事人被罚没逾368万元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广东证监局网站11月2日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东证监局对喻筠内幕交易海立股份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广东证监局决定:没收喻筠违法所得921,706.02元,并处2,765,118.06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2018年4月20日,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某珠告知时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望某东,希望通过继续增持“海立股份”,实现降低持股成本、增加持股话语权目的。同日,格力电器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考虑继续增持“海立股份”,参加人员有董某珠、望某东、刘某等人。会后,望某东要求廖某雄、李某晶负责在二级市场增持“海立股份”事宜。2018年4月23日至7月4日,廖某雄、李某晶操作格力电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持续增持“海立股份”。2018年7月5日,海立股份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格力电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持续增持“海立股份”,持股比例由5%变更为10%。

  综上,格力电器作为持有“海立股份”5%股份的股东,筹划并实施增持“海立股份”,使其持股比例由5%变更为10%的事项,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所称重大事件,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所指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8年4月20日至7月5日,望某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晚于2018年4月20日知悉该内幕信息。

  喻筠内幕交易“海立股份”情况方面,“喻筠”国金证券账户于2017年6月22日开立,账户交易资金来源于喻筠多年工作积累的家庭收入,由其本人实际控制和决策。2018年5月30日至7月2日期间,该账户合计买入“海立股份”930,300股,买入金额10,029,860元。2018年6月27日至7月9日期间,“喻筠”账户合计卖出“海立股份”930,300股,卖出金额10,902,383.84元。经证券交易所计算,相关交易盈利金额为935,732.14元,扣除股息红利税14,026.12元后,获利921,706.02元。

  喻筠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望某东关系密切,二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存在4次电话联系,且喻筠在与案外其他人微信聊天时,明确提及“有钱买海立,明天公告了”。

  喻筠交易“海立股份”的资金变化、买入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和公开时间基本一致;“喻筠”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集中交易“海立股份”,交易金额逐步放大,买入意志持续加强,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喻筠对上述异常交易行为不能提供正当理由或合理解释。

  以上事实,有相关公告、会议纪要、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微信记录、银行及证券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喻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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