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十四五” 从“发挥”到“增强” 资本市场枢纽功能迈向新能级
10月3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金融系统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增强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从“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到“增强资本市场枢纽功能”,相关表述变化,既说明前一个时期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工作成效初显,具备进一步提升能力的条件,也意味着“十四五”时期,国家对资本市场功能作用发挥有更高要求。可以预期,“十四五”时期,资本市场改革将加速推进,枢纽功能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枢纽”定位下改革加速推进
2018年10月20日,国务院金融委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第十次专题会议,深入研究有利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重大改革举措,首次提出了“发挥好资本市场枢纽功能”。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表示,此次会议明确提出,坚持市场化取向,加快完善资本市场基本制度;深入研究有利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仅仅两周后,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重大改革举措宣布。2019年7月22日,这一重大改革正式落地,掀开了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
李迅雷说,国务院金融委首次提出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是为了在货币政策、微观主体活力和资本市场之间形成三角形支撑框架,落脚点在于促进国民经济整体良性循环。
今年4月7日,国务院金融委第二十五次会议再提“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会议强调,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不断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管制,提升市场活跃度。“仅仅20天后,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方案,以注册制为龙头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工作推向存量市场。”李迅雷说。
业内人士认为,从“发挥”到“增强”,日前召开的金融委专题会议的背景更加宏大且更富前瞻性:面向“十四五”规划,面向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回顾资本市场枢纽功能相关顶层设计,可以看出,其内在背景、逻辑和方向,既一以贯之,又不断深化。从金融委会议表态来看,其指向性非常明确,即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市场生态建设,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李迅雷表示。
资本市场枢纽作用内涵丰富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高层对资本市场的枢纽功能曾有明确阐述,即“资本市场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具有枢纽作用”,并指出,资本市场对稳经济、稳金融、稳预期发挥着关键作用。由此可见,增强资本市场枢纽作用,首先体现在优化资源配置环节。同时,也不能忽视资本市场在预期引导和风险化解等方面的突出作用。
谈及增强资本市场枢纽功能,他认为,一是要围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深化注册制和退市制度改革,畅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入口”和“出口”;完善多层次、高适配的资本市场体系,发挥好各层次板块支持创新发展的功能;扎实推进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市场机制激励约束作用,支持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高质量运行。二是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把支持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科技和资本融合发展,提高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动员、集聚和配置的效率,对关键技术突破、实现技术自立自强形成强大的支撑作用。三是围绕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市场和法治约束,净化市场生态。四是坚决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依托资本市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稳定宏观杠杆率,落实好“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五是稳定政策预期、引导市场预期,发挥好市场“晴雨表”功能,为实体经济高质量运行营造良好氛围。
“增强资本市场枢纽功能要综合施策,久久为功。以注册制改革为例,要深刻理解注册制的基本内涵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要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证券违法活动,推动完善法治保障。相信随着一系列综合配套措施逐步落地,资本市场的枢纽功能将会迈上一个新的能级。”董登新说。
确保风险不外溢 发展有效果
国务院金融委会议指出,当前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快速发展,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既要鼓励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也要加强监管,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有效防范风险。
“资本市场有其特殊的功能和作用,应当既显示强大的包容度,也要通过信息披露对企业运营形成强烈的约束和筛选机制。处理好金融发展、稳定和安全关系,资本市场是有效的解决之道。”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表示。
王骥跃指出,金融科技要坚持把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人民群众合理金融消费需求作为创新的出发点,提高适应性、包容性、普惠性。应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透明度。将金融科技企业监管纳入金融整体监管框架之内,推动金融创新行为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针对资本市场支持金融科技和金融创新的问题,业内人士指出,要坚持一分为二,既要充分肯定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发展带来的积极影响,也要实事求是,高度关注相关领域可能出现的问题隐患和风险苗头,注意防微杜渐,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包容性的有效监管措施,确保风险不外溢,发展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