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示《〈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化工)》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10月13日消息,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6号)。根据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其中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中化工条目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化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