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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证监局郭元忠:不断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手段

“诚实守信 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专栏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新疆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元忠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作为企业主体中的“优等生”,在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带动地区实体经济发展的“国之重器”、为经济发展提供双轮驱动的“重要载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模范代表”,是让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分享我国经济增长红利的重要渠道和载体,更是资本市场践行“人民性”的源头基础。郭元忠表示,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不断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对投资者最好的保护。

  截至2020年8月6日,新疆共有A股上市公司58家,上市公司数量位居全国第15位,西部地区第2位,西北五省区第1位。

  2019年,新疆上市公司总体经营平稳,取得良好发展成效。一是经营基础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持续扩大,总资产、净资产分别同比增长4.63%及8.76%,整体经营业绩稳中有进,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8.87%,债务结构更加合理,加权平均资产负债率同比下降1.69个百分点;二是持续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投融资更加高效多元。5家公司成功实施股权再融资,6家公司在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和ABS,有效助力公司转型升级。内生性资产投资方面,构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出同比增长约29%,有效推动产能结构优化升级。外延式并购重组方面,5家公司成功完成并购重组,整体质量有所提升;三是部分龙头企业韧性较强。两家金融类企业在A股资本市场服务业中排在前十,两家实体企业在A股电器器材及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业中位列前十,得益于基础消费需求稳定增长,下游消费品行业经营业绩持续向好;四是股东回报意识持续加强。2019年,新疆上市公司延续了重视股东回报的优良传统,推出分红方案家数占全部盈利公司家数的57%,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净利润总额的27.98%。同时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扶贫环保、员工就业保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通过积极捐资捐物、支持防疫物资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供给等多种方式为抗击疫情贡献了新疆力量。

  郭元忠表示,新证券法在第六章新设“投资者保护”专章,调整完善了加大投资者保护重大基础制度,突出强调对投资者的保护,这就要求监管部门要更加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初心使命,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各项工作要继续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监管理念,以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为抓手,强化上市公司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和持续监管,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切实守住风险底线,维护辖区资本市场稳定。当前内外部环境严峻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大,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依然较为突出,股票质押风险、重点公司个案风险处置难度大,新疆证监局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保持监管定力,加强预警预判和应急处置,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风险公司占比从2019年初的40%降至目前的28%。在股票质押风险化解方面,始终坚持“减存量、遏增量”的原则,按照“一司一策、分类推动”的工作方案,加强监管推动和政策宣传,多方合力,从2019年至今辖区大股东高比例质押公司减少6家。在处置个案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方面,建立并发挥自治区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优势,多措并举、积极稳妥推动解决部分公司的较大风险事项,严防风险外溢。针对商誉减值风险,建立台账、严密监测,持续关注并购重组中“高估值、高商誉、高业绩承诺”情况,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防范“黑天鹅”事件发生。

  二是切实加强上市公司监管,落实监管职责保护投资者利益。新疆证监局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实施差异化监管,盯住“关键少数”,加大现场检查力度,2019年组织上市公司各类现场检查30家次。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将“双随机”检查与投资者保护等专项检查有机结合。以募集资金专项检查为抓手引导公司聚焦主业发展。坚决打击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欺诈等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以来出具各类监管措施71份,对7家公司立案稽查。督促上市公司、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提高公司透明度,净化市场生态,实现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推动形成敬畏投资者的良好氛围。

  三是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促进新疆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者保护实践。支持辖区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通过并购重组提升发展实力,推动兵团上市公司加快市场化改革。鼓励辖区企业加快改制上市步伐,重点支持旅游、能源等新疆优势产业首发上市和融资发展。加强对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等重大改革的宣传培训和后备企业摸底调研,建立完善后备上市公司资源库。去年以来,新增报会在审企业3家,首批申报创业板注册制在审企业1家。另外,拟在今年申报科创板企业3家、申报创业板企业3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辅导备案新三板企业1家。扎实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当天,以“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为主题,组织动员辖区各方力量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向上市公司下发《关于开展“诚实守信 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自查工作的通知》,开展投资者咨询电话接听情况专项检查,督促辖区上市公司坚决维护投资者利益,依法诚信经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尤其要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有针对性地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维护辖区资本市场良好形象。此外,指导支持上市公司协会充分发挥自律和服务职能,以季度例会、专题座谈会、培训会等方式搭建培训交流平台,解读政策新规、传递监管理念,2019年累计培训市场主体1100余家次、1400余人次。今年以来应对疫情影响,组织线上培训、云参观、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股东来了》2020投资者权益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学习证券法律法规,自觉提高诚信合规意识。推动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实现良好互动,让投资者保护工作更加体现出看得见、摸得着、感受深的效果。

  郭元忠强调,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的过程。新疆证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证监会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相关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和具体措施,坚决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落实力度,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规范与发展并重,支持上市公司发挥平台优势和示范带头作用,引导上市公司担负起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直接责任、第一责任,努力提升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在优化发展增量方面,新疆证监局将采取各项有力措施推动资本市场各项重大改革和证监会关于新疆的特殊支持政策在辖区不断落地生根。加大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以及新三板市场改革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各方优化发展理念,抢抓发展机遇。会同自治区各地各部门挖掘和培育上市资源,进一步加强改制、辅导、上市梯队建设,推动更多符合自治区整体发展战略和资源优势的企业上市,通过资本市场平台发展壮大。加大对优质重点公司的支持力度,优化辅导监管工作机制,督促中介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提高辅导工作质效,在夯实企业上市申报质量的基础上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郭元忠指出,投资者保护工作仍将是新疆证监局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新疆证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证监会关于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部署,推进新证券法落地实施,督促市场主体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公司治理、适当性管理、权益救济等方面的制度要求,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新疆证监局将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投资者保护工作,确保投诉渠道畅通,积极利用网上线上等多种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加强监管协作,进一步完善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综合运用行政、调解、仲裁、司法等手段,高效、便捷化解纠纷矛盾,不断构建良好的投资者保护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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