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24日电 (记者 李爱平)24日,中新社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两会”上获悉,内蒙古启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在22个旗县开展了“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
据悉,内蒙古对试点旗县实行财政体制核定到旗县、转移支付测算并下达到旗县、国库资金调度到旗县、财政预决(结)算直通到旗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到旗县举措。
中国最早提出“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是在2010年2月。在北京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报告显示,将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并积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体制实施的试点工作。
该报告称,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理顺省级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同时,认真总结近年来“省直管县”在经济、财政、干部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的经验,积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体制实施的试点工作。
分析人士认为,“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的重要制度创新与保障,也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缓解县级财政困难的重大创新举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