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建设“四个中心”和“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首都定位和国家战略,将“改三制、促三力”(改进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制度、财政投入分配机制;促进发展生产力、增强执行力、释放创造力)作为全市财政改革的重点,密集推出多个方面的改革举措。
一是在财政综合数据中心建设上,既着眼于财政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需要,又着眼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强化收入运行监控、收入预测预警、宏观决策支持、投入效益分析、信息资源共享等功能,在财政运用大数据上走在了前沿。
二是在完善市与区县财政管理体制上,围绕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研究建立与人口调控、产业优化、资源节约相挂钩的财力分配原则和投入机制,促进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和京津冀协同发展。
三是在试编三年滚动预算上,从该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入手,组织开展先行试点,研究建立符合战略性目标导向、前瞻性谋划配置、周期性统筹平衡等要求的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办法。
四是在支农转移支付资金改革上,采取整合建立分类转移支付、提升以奖代补比重、加强综合考核监管等举措,着力解决涉农专项资金“小碎散”、统筹使用不够、投入效益不高、监管工作不到位、制约基层积极性等问题。
五是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上,从研究制定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承接主体遴选监管办法、预算资金管理办法、指导性目录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统筹运用政府、社会、市场等多元化的资源力量,构建优质公平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
六是在财政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上,着眼于将“一对一”单向分配转变为“一对多”的选拔性竞争,对市旅游委、市民政局、市科委等部门的部分项目开展先行试点,以此来探索如何将财政项目资金“分”出活力、“竞”出效益。
七是在公用事业补贴机制改革上,抓紧启动完善地面公交补贴管理的试点工作,通过明确政企职责、理顺价格关系、改革补贴机制等手段,推动实现“主体补贴”向“功能补贴”转变,探索建立政府保障和市场化机制相结合的公用事业发展支出分类保障体系。
八是在规范股权投资管理上,理顺政府及所属相关部门和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职责分工,提高股权投资比重,建立项目择优机制、统筹监管机制和股权退出机制。
九是在运用基金创新投入方式上,重点在首都环境建设、养老服务产业、文物修缮保护、棚户区改造等领域,把基金投入做大、做优、做强,以科学合理的资金回报率吸引社会资本,以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进行基金运作。
十是在国库现金管理改革试点上,着眼于盘活存量资金、增加可用财力、降低筹资成本、实现保值增值,积极创新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