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7日电(记者高敬、董峻)审计署17日公布了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住房保障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安居工程建设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项目和单位还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被套取或挪用的资金超过98亿元。
公告显示,182个项目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和住建、财政等部门违规使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3.83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2.75亿元,社会融资61.08亿元。资金用于发放工资、弥补办公经费等支出1.35亿元,用于出借、还贷、投资理财、财政周转等92.48亿元。
有16个项目单位通过编造项目资料等方式,套取财政补助、项目贷款等专项资金4.85亿元,用于自身经营、修建职工宿舍和办公楼等支出。
公告称,由于资金筹集不到位、未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等原因,139个单位未及时拨(支)付建房款、工程款等,形成拖欠131.95亿元。255个市县收到的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中,有83.94亿元至2014年底结存未用已超过1年。
同时,部分项目未按规定享受税费和金融优惠政策。有394个项目被违规收取应减免税费5.2亿元;61个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未按规定享受利率优惠,多支付利息3273.41万元。
在保障房分配方面,2.06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配租(售)1.02万套、住房租赁补贴等2191万元。还有5895套保障性住房被违规用于转借出租、办公经营或对外销售。
此外,2.34万户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仍享受保障性住房1.53万套、住房租赁补贴1421万元。
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上述问题,各级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审计发现的相关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各有关地方正在组织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