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16日消息,2014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切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年共支出4319.49亿元,支持全国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740万套。
2015年,各级财政部门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5年,全国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602.28亿元,比上年增长7%。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384.24亿元,比上年增加162.03亿元,增长7.3%。二是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积极督促各地将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切实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管理成本。三是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督促各地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贴息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四是创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机制。选择部分地方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五是鼓励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在棚户区改造安置中,对于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房源充足的地方,鼓励采取货币安置方式,采取“补人头”与“补砖头”相结合,消化部分存量商品住房。六是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资产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办法、保障性安居工程产权收益管理办法等。七是部署全面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总结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试点经验,在各地全面推开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