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网站消息,8月17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
结果显示,2014年,全国各级财政共筹集安居工程资金5601.5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84亿元),安居工程建设其他相关单位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社会融资方式筹集安居工程资金10 631.77亿元。
审计核查表明,2014年全国安居工程实际新开工745.05万套,基本建成551.46万套,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2.2%、112.02%。
从审计情况来看,2014年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住房供应和保障人群规模继续扩大;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另外,审计中也发现了部分问题。其中,16个项目单位通过编造项目资料、拆迁安置协议等方式,套取财政补助、项目贷款等专项资金4.85亿元,用于自身经营、修建职工宿舍和办公楼等支出。182个项目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和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违规使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3.83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2.75亿元,企业债券、银行贷款等社会融资61.08亿元。
针对出现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至2015年6月10日,已追回被挪用、套取资金41.04亿元,退还应减免税费6863.64万元,向相关单位拨付资金106.59亿元,取消2.84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并追回补贴1093万元、住房6485套,清理收回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1835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