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焰建议,将保险作为制度性安排纳入“一带一路”的顶层设计之中。加大对装备出口、营运责任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相关险种的支持,鼓励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出口企业在国内投保出口货运险,对保险公司的国际化业务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优惠,对国有保险公司“走出去”相关业务的考核放宽短期盈利要求等,引导更多国内保险资源投向“一带一路”建设。
吴焰认为,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与资金融通机制,可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与保障。进一步支持保险业尤其是大型保险金融集团“走出去”。支持具备一定资本实力和良好商誉的中资保险公司,在“一带一路”经济带劳务输出、承揽境外工程项目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营业性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国际化的经营服务网络,增强我国境外保险服务规模与实力。支持中资保险公司进一步拓展保险资金境外运用的范围和形式,提升保险资金配置效率。
他还建议,加强与沿线国家保险业的沟通合作,为保险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环境。扩大与丝路带区域内保险监管机构的交流合作,重点在市场准入、监管政策、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协调,共享信息,既为保险企业“走出去”营造公正、公平的外部环境,又有效防范风险跨行业、跨境传递。鼓励国内保险企业加大与丝路带区域内国家骨干保险企业的沟通联系和务实合作,增强我国保险业对沿线国家的专业引领能力,扩大我国在丝路带区域的综合影响力。
此外,鼓励银保联动,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无缝连接”的保险金融服务。建议探索保险机构与银行机构在海外信息共享、业务互动、机构共建等方面的银保合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走出去”企业的投保渠道,强化保险对“走出去”企业的落地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