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94只基金投资范围新增存托凭证
余世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余世鹏)10月14日,鹏华基金发布公告称,旗下94只基金的投资范围新增存托凭证,并对相关产品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公告显示,这94只基金将在《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如为指数基金,则将“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修改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鹏华基金指出,这些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与此同时,鹏华基金也说到,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后,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这些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鹏华基金表示,上述修改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自10月14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