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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上市公司须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因环境问题被罚情况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证监会5月7日消息,证监会就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新增环境和社会责任章节。将定期报告正文与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有关条文统一整合至新增后的“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并在定期报告新增报告期内公司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情况的披露内容,鼓励公司自愿披露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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