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证券被内蒙古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李梦扬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李梦扬)据内蒙古证监局官网6月15日消息,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华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华金证券内蒙古分公司原负责人荆玉、包头文化路证券营业部原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吴卫国在任职期间,存在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且持有股份的行为。公司在日常管理和离任审计中,未发现上述人员兼职且持有股份行为并向内蒙古证监局报告,反映出公司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内蒙古证监局称,公司应加强合规内控管理,切实履行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内蒙古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