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获浙江省国资委批复
马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马爽)3月14日晚间,浙商证券(601878)发布公告, 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3〕10号),浙江省国资委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