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鼓励具备条件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稳妥开展REITs试点
刘丽靓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国家发改委2月9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落实环境治理、环境服务、环保技术与装备有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渠道予以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挥中长期贷款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支持力度。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