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投标药企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傅苏颖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傅苏颖)6月1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建立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国家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参加投标的医药企业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合理定价,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中标的医药企业应当保障药品、医用耗材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及时签订购销协议,按照购销协议要求保障供应、配送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