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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放宽对部分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使用限制

彭扬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 赵白执南)央行网站1月4日消息,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外汇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明确,放宽对部分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使用限制。境内机构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在符合下列规定的情形下,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除经营范围中有明确许可的情形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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