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公布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财政部网站12月31日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以下简称《税则(2021)》),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税则(2021)》中,进出口税目、最惠国税率、进口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在《税则(2020)》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进行了调整。除《税则(2021)》中已公布的税目税率外,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实行。财政部表示,公布《税则(2021)》,有利于继续保持关税政策调整的规范化、透明化,为公众提供更多便利,也有利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