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乱象
高改芳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据公开消息,今年至少爆出7家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等发行的多款产品无法按期兑付,涉及金额超过35亿元,有限合伙理财是这些兑付危机中的“重灾区”。
理财专家建议,只有从制度建设和投资者教育两方面入手,才能根治“有限合伙乱象”。
有限合伙的优势
涿州保障房项目是有限合伙产品,海沧投资旗下陷入危机的也是有限合伙产品。
某投资界资深人士称,有限合伙制在中国已经和西方完全不同:本来有限合伙人(GP)应当是精通专业、善于投资管理的高素质专业人士。现在的有限合伙人队伍则是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投资者,即普通合伙人(LP)应该是基于对有限合伙人的专业能力的了解和信任,把资金交给他管理。如今却变成了只看收益率的“冤大头”。
追根溯源。2007年,新的《合伙企业法》实施后,有限合伙制开始在我国被正式引入。从制度设计上看,有限合伙有两大优势,一是避税。合伙企业在各国均不被独立课征法人所得税,中国亦不例外;《合伙企业法》第6条规定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这种制度避免了双重纳税。二是便捷。合伙人认缴资本的承诺制及分期缴付,以及在原认缴基础上的追加、减资,都较有限公司更为简单。
但我国目前对于有限合伙的法律框架还比较薄弱,主要是《合伙企业法》以及一些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正是这种独特优势吸引了大批的股权私募基金。2012年后有限合伙类理财产品开始在国内盛行,理财市场上出现越来越多的固定收益的有限合伙基金。但也是因为法律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同样从2012年左右开始,有限合伙制理财产品的风险不断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