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上市的“阵痛”
拼多多及上文提及的多家中概股在美国遭到集体诉讼的遭遇,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资企业海外上市所需要面对的最大困难不是上市本身,而是上市后可能出现的一系列变故而带来的“阵痛”。
与A股IPO上市所必须具备的高盈利指标以及监管出于市场承压考虑,而对发行规模控制等特点相比,以美股和港股为代表的海外市场,长久以来一直是国内互联网和生物医药企业上市融资的首选。近20年来,从最初的互联网企业海外上市潮,到去年下半年延绵至今的互金企业海外上市潮,无不如此。
“这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如果企业能够在A股上市,谁愿意千里迢迢跑到海外去上市?还是因为A股上市门槛更高,一些互联网企业早期都是烧钱阶段,盈利指标肯定是达不到的,何况很多企业还有AB股的问题。”8月7日,北京一家大型券商投行人士说。
上述投行人士解释,相比于A股对盈利指标的严把关,以美国市场为代表的海外市场一方面上市门槛更低,另一方面在融资需求、海外投资者的退出等方面也更容易满足。
8月7日,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向记者表示,对于一些外籍投资者偏多的中资企业,相比于A股上市也将更倾向于海外上市,因为要考虑到这些投资者的退出问题。他认为,目前A股无论是大宗交易制度还是外汇管制制度等方面,对外籍投资者而言并不足够“友好”,这也会使这部分投资者倾向于要求企业赴海外上市。
除去上市门槛的区别外,21世纪资本研究院了解到,相比于企业在A股上市后的行为监管,企业在海外上市后,海外监管部门更看重的则是其在信披方面的监管,这也被认为是中概股频繁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遭到集体诉讼的原因。
根据美国相关证券法律的规定,在纽交所与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必须对在IPO时的登记声明、定期报告等公众披露文件中存在的重大虚假陈述或遗漏承担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不仅限于由公司承担,还延伸至公司的董事、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美股上市的公司股价出现震荡或大幅下跌时,无论是否因公司的经营变动或其它原因造成,都有可能致使公司股东提起诉讼,指控公司、其董事或管理人员证券欺诈。
“以美股为代表的海外市场监管严格,与A股的监管严格有一定程度上的区别,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国内企业在海外上市后需要面临更大的压力和风险。同时,因为海外市场一般没有涨跌幅限制,并具有完备的多空机制,企业如果出现风险事件很容易引发股价的大幅波动,在此基础上,又由于以机构为主的海外投资者具有强烈的维权意识,更使情况陷入复杂化。”沈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