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上海市国资委将东方国际集团部分股权划转至上海市财政局
徐金忠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徐金忠)1月4日盘后,龙头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4日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转发的《关于划转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部分国有资本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资委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经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将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的东方国际集团6.6%的国有股权一次性划转给上海市财政局持有,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以2019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