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明星电力:自2021年1月1日起与四川电网实行同网同价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明星电力12月30日晚公告,近日,公司收到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与四川电网实行同网同价。
  本次调整后,公司目录销售电价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执行。公司按照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类别对供区内用户按电压等级分类,执行四川电网各分类电价标准。
  公告显示,2020年初以来实施的国家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和四川省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实施临时电费补贴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明星电力表示,本次电价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调整系政策性调价,执行后将减少公司电力业务购销差。公司将加大增供扩销力度,持续降本增效,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降低电价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