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媒体报道称,“施延军将减持所得的钱立马又借给了上市公司,不放过任何赚钱机会。”公司有何解释?
王启辉:公司于2016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按公告内容,公司向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巴玛投资”)借款,是公司在有需要的前提下,在借款额度内分次循环使用,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下浮 10% 计算。
本次借款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对外投资,且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下浮10%计算,按公司需要提供,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体现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施延军先生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因此,施延军先生不存在“不放过任何赚钱机会”的情形。
记者:媒体报道称,“上市公司出售金字食品100%股权的PB为1.38倍。这个价格,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对于各项资产的盈利状况,上市公司有必要给出详细披露,让投资者对这项交易的公允性做出判断。”公司对此有何回应?
王启辉:首先,出售金字食品100%股权有利于公司发展与保护股东权益。金字食品的资产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并不相关,对这部分业务进行剥离,有利于公司实现战略聚焦,专注主业,促进发展。
金字食品持有的股权投资类资产,一定时间内难以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处置金字食品的股权,有利于防范和减少财务风险,保护投资者及股东利益。
根据分立后金字食品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金字食品的合并净利润均为负数,主要为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巴玛持续亏损,截至2017年3月31日累计亏损20,415,445.40元;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创逸所获得的神宝能源分红也逐年减少(近三年分红分别为:2014年度1,781.40万元、2015年度1,000 万元、2016年度760万元);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属于财务性股权投资项目,目前只取得过参股公司金华市开发区中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红,且分红也逐年减少(近三年分红分别为:2014年度230万元、2015年度110万元、2016年度0万元),尚未获得其他参股公司的投资分红或股权处置收入。
其次,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以评估价值为基础,交易价格是公允、合理的。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金字食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分立后金字食品的全部资产)价值为46,745.81万元。经转让双方协商,本次公司转让金字食品100%股权的交易定价依照评估价值确定为46,745.8万元。
同时,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规。公司在转让金字食品股权的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记者:媒体报道称,“出售金字食品100%股权预计将产生出售股权投资收益约1.46亿元,影响公司2017年度增加净利润约1.1亿元。金字火腿2017年净利润为1.08亿元,如果没有这笔交易,上市公司将发生亏损。”公司去年的主营业务是亏损的吗?
王启辉:经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96.81万元,2017年影响公司非主营业务收益主要包含:一是全资子公司金字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收益为11215.53万元,期末计提坏账准备584.32万元,所以金字食品股权转让收益为10631.21万元;二是2017年度公司对中钰资本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54.61万元。所以,公司2017年非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金额为9076.6万元。
因此,公司2017年度主营业务净利润为1720.21万元,不存在主营业务亏损的情形。
记者:媒体报道称,“金字火腿并购了中钰资本,而中钰资本的管理团队则成为金字火腿的第二大股东,且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相当接近。”事实是这样吗?
王启辉: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延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41.27%,第二大股东娄底中钰所持的公司股份比例为14.72%,娄底中钰与施延军先生所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相差较大,不存在持股比例相当接近的情形。
最后,王启辉表示,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资金充裕,没有任何贷款,截至2018年3月底,公司账面自有资金4.8亿元,现金流稳健,基本面良好,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