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实习记者 何昱璞)6月21日晚间,*ST皇台(000995)公告称,6月20日,公司收到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四川省宜宾圆明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据披露,公司因未支付债权人的债务,经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收到执行通知书。责令公司立即执行标的:货款8,973,896.75元,运费593,898.50元,违约金770,739.76元,合计10,338,535.01元。同时,负担案件受理费83,831.00元,申请执行费77,822元。公告显示,公司已在2017年年报中计提预计负债854,570.76元,计入应付账款9,567,795.25元,本执行通知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为77,822元。
公司表示,公司目前存在流动资金不足的风险,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来,前任董事长等人涉嫌侵占公司财产的犯罪行为,使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伤害,现公安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通过加强销售活动、推进对外投资中幼教育的重大资产重组等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年内能否实现“双保”目标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法院尚未对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