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重工“市场化债转股第一单”背后的故事
——专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副总经理姜仁锋、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华伟
3月1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船重工”)旗下上市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重工在中登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权登记,走完了央企市场化债转股“第一单”的全过程。3月9日,中船重工副总经理、中国重工董事长姜仁锋,中国重工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华伟接受了《证券日报》记者专访。
他们表示,在无相关细则可循的背景下,中船重工推行的市场化债转股趟出了一条路。本次债转股不仅为公司减少了218.68亿元债务,助力公司生产经营的改善,同时,这一模式还获得了各方面高度认可,树立了央企市场化债转股的样板。
市场化债转股“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姜仁锋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公司推行市场化债转股主要是为了解决负债率较高的问题,“2008年之后,造船业普遍低迷,国内许多造船厂发力海工业务。然而石油价格的断崖式下跌,导致了大量海工产品接单难、交付难,现金流紧张,负债率高企。”
在造船业整体低迷,造船企业负债率普遍高于80%以上的情况下,2017年年初,中船重工决定启动以中国重工为平台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同时,由于存在控制产能的压力,必须在不新增项目的前提下筹集资金,于是,债转股成为最优选择。
早在2016年,中船重工就主动削减过剩产能,其中,中国重工作为中船重工船舶与海工装备板块上市平台,对内部造修船资源进行了军民融合式整合。旗下的武昌船舶重工与青岛北船重工、大连船舶重工与山海关船舶重工实现两两重组整合。
“本次内部整合重组是为了削减过剩产能,因此中国重工不宜再采取定增方式筹集资金投募投项目。”华伟表示,为了响应国务院2016年10月发布的《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和《关于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意见》等精神,中船重工决定将市场化债转股付诸实施。
为此,中船重工引入了8家投资机构对中国重工子公司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进行增资,合计投资金额为218.68亿元。其中,中国信达资产、中国东方资产以受让金融机构贷款债权进行增资,投资金额合计70.34亿元;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中国人寿(26.990, -0.42, -1.53%)保险(集团)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招商平安资产和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以受让中国重工股权进行现金增资,投资金额合计148.34亿元,所获增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标的公司债务。
“由于是首次实行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整个过程具有开创性,为此,公司反复与投资方商谈,并且双方条件也在不断更改。”华伟说:“经谈判,新进机构股东的持股锁定期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确定为3年。同时,根据军工企业的特殊性,新进机构股东不能获取董事席位,而是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身份参与公司事务。”
在中船重工推行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政府部门相关债转股的细则尚未出台。中船重工除了要和投资方商谈,还要与多个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可以说,中船重工为市场化债转股趟出了一条路。华伟介绍:“当时商业银行还没有设立专门的债转股实施机构,在我们推进债转股工作过程中,相关机构才相继设立。”
2017年8月份,中国重工完成了债转股工作,增资现金部分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第二步中国重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随之启动,2017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了中国重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2018年3月1日,中国重工顺利完成股份登记,标志着市场化债转股的圆满完成。
本次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是“第一次吃螃蟹”,是示范引领的重大突破性案例,也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典型案例。在中船重工成功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之后,多家央企前来学习取经。
继中国重工市场化债转股之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中国船舶和中船防务(26.660, 0.00, 0.00%)也相继推出了同样的债转股模式。2月26日晚间,两家上市公司已发布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