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屉协议”纠纷尚未解决,一封“挑战书”又送至蓝色光标董事会。
蓝色光标近日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股超过3%股东李芃、股东西藏山南博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萌投资)提交的通知,要求增加临时提案,即增加金燕为蓝色光标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一年前,因李芃与蓝色光标董事长赵文权的“抽屉协议”,作为西藏山南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以下下称博杰广告)原股东的李芃、博萌投资与蓝色光标针锋相对,而今,李芃与博萌投资要求增加临时提案的举动耐人寻味。
金燕是何许人也?蓝色光标在公告中披露,被提名人金燕是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被提名人金燕与提名者李芃等人是何关系?《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5月7日下午致电金燕,对方却回应“李芃?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临时提名打破董事换届“平衡”
李芃、博萌投资在5月5日提交的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中,提出增加金燕为蓝色光标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根据蓝色光标披露的信息,金燕现为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燕不持有蓝色光标股份,同时金燕与蓝色光标、持有蓝色光标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开资料显示,李芃持有蓝色光标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为4.45%,为第六大股东。博萌投资持有蓝色光标约802.4万股,未进入前十大股东。
据相关法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蓝色光标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5月17日。
李芃及博萌投资为何临时提案增加金燕为董事候选人?记者致电博萌投资,对方表示接受采访需通过律师,如果方便回应,其律师会主动联系记者,但截止发稿,记者并未与其律师取得联系。
根据蓝色光标4月27日披露的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采用等额选举的方法。候选人中,赵文权、熊剑、赵欣舸在第三届董事会中任职,另有3名候选人是董事会中的“新面孔”。
蓝色光标第四届董事会原本是“6选6”,金燕加入后将打破这一等额选举的“平衡”。值得注意的是,蓝色光标董事会第四届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在这一制度中,股东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并因此被认为可以给予小股东将其代言人选入董事会的机会。因蓝色光标前十大股东持股分散,按照累计投票制,拥有4.45%左右股权的李芃并非没有将金燕推上董事会的机会。
那么,金燕为何要候选蓝色光标董事?记者又致电金燕,对方以“具体的事情可能影响到到时候投票的结果”为由,回应称目前不方便对媒体透露相关信息。
被提名候选人:不认识提名方
李芃与博萌投资的临时提案,在其二者与蓝色光标“抽屉协议”尚未了结的背景下显得耐人寻味。
2013年,蓝色光标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李芃、博萌投资等购买博杰广告股权,将博杰广告纳为全资子公司。而博杰广告原股东李芃、博萌投资为此交易做出了自2013年起连续四年的业绩承诺。
随后,博杰广告连续两年超额完成业绩承诺。2015年,博杰广告业绩下滑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由此也触发了博杰广告原股东与蓝色光标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李芃以其与蓝色光标实控人赵文权之间的“抽屉协议”为依据,认为自己被免职后,赵文权将为李芃及其他转让方“兜底”。不过,蓝色光标不承认股东间的私人协议,并称赵文权是为取得经营权“迫不得已出具个人承诺函”。
“抽屉协议”被曝光已有一年,两方的纠纷仍在继续。李芃与博萌投资此时试图推选律师进入董事会,其与蓝色光标实控人赵文权的针锋相对更加明显。
金燕与李芃、博萌投资是何关联?京都律师事务所官网显示,金燕2015年加入该所,已执业十五年,办理了大量外商投资及并购业务。金燕曾在韩国深造,在其工作业绩中,韩国案件也占据绝大多数。而在2007年至2015年,金燕律师在北京市金平律师事务所工作。
记者注意到,2012年1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以李芃为法人的北京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为原告的案件,北京市金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北京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2016年5月,蓝色光标公告称,收到京都律师事务所代表李芃、博萌投资等发来的与业绩补偿纠纷相关的律师函。
对于与李芃的关系,金燕回应称,“李芃?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在记者的再三确认下,金燕仍表示“不太清楚”,并称“目前我也不方便说,因为现在是敏感期”。
李芃与博萌投资以何理由提名金燕为蓝色光标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蓝色光标方面回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蓝标5月5日较晚收到股东临时议案,按照规则进行披露,蓝标正在积极与各方沟通并要求对方提供更多资料,以确认对方的任职资格,具体细节后续以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