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陈天弋)兆日科技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兆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兆日”)于9月21日收到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北京兆日向安徽地区销售支付密码器构成实施垄断协议分割销售市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安徽省工商局责令北京兆日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合计563.88万元。
兆日科技表示,北京兆日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安徽省工商局认定的违法所得及罚款金额合计563.88万元,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2%、13.54%、0.67%;若全额缴纳,预计对上市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