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主新套路
股份不够,表决权来凑。随着A股公司易主案迭起,通过让渡表决权引入新主的模式渐受青睐。宝莫股份等公司均屡试不爽。但神开股份的纷争,集中暴露出表决权委托模式的潜在风险。
宝莫股份8月29日宣布,自然人吴昊以4.89亿元拿下公司控股股东长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5.58%股权,转让溢价超过70%。与此同时,长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16.11%限售股的表决权委托给吴昊行使。交易完成后,吴昊拥有的表决权将达到21.69%,成为宝莫股份的新主。
这笔交易对双方来说颇为划算。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可在限售期内提前套现,并且保留获得剩余股份投资收益的权利;同时,接盘方可用相对较小的代价拿下控制权,主导公司的重组,各取所需。在此之前,*ST宇顺也是通过表决权委托实现易主。
然而,并非所有的委托表决权引入新主都会带来双赢,“引狼入室”的神开股份就因此陷入僵局。2015年9月,公司原控股股东顾正、李芳英等人将8.07%股权协议转让给快鹿集团旗下的业祥投资;同时,顾正、高湘等人将剩余股份中合计15.00%的表决权委托给业祥投资行使,使得后者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23.08%,成为新任大股东。之后,业祥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又增持了5%股份,合计掌控了28.08%的表决权。
然而,随着快鹿集团危机爆发,神开股份变得岌岌可危。今年6月,顾正、王祥伟等神开股份5名股东宣布撤销股东表决权委托,并将该部分股权以8.78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宁波惠佳投资。但这一决定遭到了业祥投资的反对,后者一度向法院起诉5位自然人股东。股东纠纷之下,公司的基本面进一步恶化,上半年亏损2700多万元,同比下降176%。
神开股份的案例,将表决权委托模式的风险展露无遗,也引发监管部门关注。“表决权委托本身并不违规,但这种模式带来的双层甚至多层股权结构,与当下A股市场同股同权的基调是相违背的,也存在不少风险因素。”投行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