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交易日“最后整改期”的机会稍纵即逝,慧球科技最终未能避免被“ST”的命运。
昨日,上交所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截至9月9日17时,即监管要求的整改期限届满,慧球科技仍然没有提交整改报告,未在限期内完成其本应主动落实的整改要求。因此,在9月12日停牌一天后,慧球科技9月13日起将被实施ST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将变更为“ST慧球”,并转入风险警示板交易。同时,上交所亦对其“摘帽”原则提出了具体条件:公司须待完成整改要求后,持续规范运作至少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撤销ST处理。
整改期满仍无动静
9月9日17时,是慧球科技向上交所提交整改报告的最后期限。
根据8月26日上交所要求,慧球科技应就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于9月9日前限期整改,如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ST)处理。上交所提出的整改要求,主要针对公司前期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包括恢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秩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追查公司尚未披露公告全文泄露的责任以及公司董事会应当自查整改四项要求。尽管当时慧球科技信息披露问题已十分严重且已持续一段时间,上交所亦提示了可能对其实施ST处理,但仍留给公司10个交易日的时间进行整改。
但是,慧球科技并没有把握住这个机会。根据上交所最新通报的情况,9月6日,上交所再次发函书面督促公司尽快完成整改。在规定的整改期间,上交所还先后多次电话联系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现任董事长董文亮,但其仍未接听电话,也未按要求接受监管谈话。公司董事会也没有披露其是否召开会议自查整改。
截至9月9日17点,也就是上交所要求的10个交易日整改期限届满前,公司仍未向上交所提交整改报告,未能如期落实整改要求。上交所指出,这些要求是针对慧球科技目前存在的信息披露问题提出的,本属公司应尽的基本职责,也是公司完全有能力予以落实、纠正的。但是,迟至整改期限届满,公司及其董事会仍然怠于履职,拒不整改,无视上市公司基本义务,任由公司持续处于信息披露违规及风险状态。
上交所认为,目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状况仍然未能核实,重要公告提前对外泄露的责任依旧没有查明,信息披露联系渠道还是不能畅通。尤其是作为公司日常决策机构的董事会及其董事长等全体成员,至今未能担负起消除公司信息披露混乱状态的职责,对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置之不理。其不做任何回应和改正的态度,已经严重背离勤勉尽责的基本要求,受到市场和投资者普遍批评。这些情况表明,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仍然十分严重,给投资者决策带来很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