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10月21日下午,江苏省国资委就已经由省政府通过并印发所有省属国企的《省属企业深化改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召开座谈会,探讨了《细则》的实施对省属国企的影响以及细则中员工持股以及薪酬改革等具体问题。
《细则》全文共分为七条,分别是“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国有资产监管方式”、“竞争类企业全面实施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定功能类企业着力增强投融资能力、提高运行效率”、“推进功能性重组和资源整合”、“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改革企业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省属企业分类制定改革方案”。
证券化率偏低是江苏国资一个鲜明的特征,对此,江苏省国资委副主任李琨表示,《细则》中明确鼓励和支持省属企业通过整体上市实现混合所有制。其中,控股上市公司的竞争类企业,通过上市公司吸收合并、资产置换、定向增发等方式实施核心业务、优质资产上市,最终实现整体上市。其他省属企业要对盈利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资本市场的多种合法有效途径,争取首发或重组上市。通过新增控股上市公司、现有控股上市公司再融资以及向现有控股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等途径,逐年提高省属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
此外,对于《细则》中提及的员工持股方案以及薪酬改革等具体问题,江苏国资委企业发展改革处处长何啸表示,具体的方案设计还在进行中,等待中央相关文件出台还会进一步细化,员工持股目前在省属竞争类企业中也有探索,倾向于轻资产人力资本突出的企业先推进试点,以稳妥原则积极的态度推进员工持股,有关薪酬改革方案的意见目前也正在调研起草中,还需等待进一步统一口径再细化。
关于《细则》的实施对省属22家国企的指导意义,何啸表示,《细则》有两个特点,一是没有具体化,给企业制定一揽子改革方案留出决策空间,二是体现了积极稳妥的原则,没有提具体举措的时间表,先做试点,再慢慢展开。
目前,江苏省属国有企业共有22家,旗下上市公司有9家,分别是华泰证券、汇鸿股份、江苏舜天、舜天船舶、宁沪高速、金陵饭店、弘业股份、凤凰传媒和凤凰股份。
汇鸿股份此前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集团”)于2014年10 月9 日收到江苏省国资委关于汇鸿集团重大资产重组暨整体上市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对汇鸿集团现有资产和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和剥离,对全面梳理及剥离后的汇鸿集团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上市公司通过向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的汇鸿集团股东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汇鸿集团,实现汇鸿集团主要资产、业务整体上市。作为江苏国资改革试点的汇鸿集团,旗下上市公司汇鸿股份或成为江苏国资改革整体上市第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