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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鸿股份大股东汇鸿集团作价逾77亿整体上市

分享到微信2015-01-22 21:12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张玉洁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汇鸿股份(SH.600981)1月22日晚间发布重组公告,汇鸿股份拟通过向苏汇资管(持有汇鸿集团100%股权)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汇鸿集团。吸收合并完成后,汇鸿集团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并入汇鸿股份,汇鸿集团予以注销,汇鸿集团持有的汇鸿股份的股份也相应注销。同时公司拟以定增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公司股票将于1月23日复牌。

  交易草案显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774,165.92万元,按照本次发行价格4.11元/股计算,因吸收合并汇鸿集团发行的股份数量约为188,361.54万股。鉴于本次吸收合并后汇鸿集团现持有的汇鸿股份53.14%比例的股份(27,425.19万股)将注销,本次吸收合并实际新增股份约为160,936.35万股。

  募集配套资金方面,公司拟以锁价发行方式向战略投资者博时基金、国药投资、赛领博达、赛领并购、京道天甘、兴证资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提升本次重组的整合绩效,包括完善重组后汇鸿股份内部资源、业务的整合,优化债务结构,以及作为部分在建转型项目的建设资金投入,以促进汇鸿股份的业务转型。其中,博时基金拟认购3亿元;国药投资拟认购2亿元;赛领博达拟认购2亿元;赛领并购拟认购1亿元;京道天甘拟认购3亿元;兴证资管拟认购9亿元。

  公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的资产总计335.25亿元,净资产为56.23亿元;2013年度和2014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55.47亿元、397.9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7.75亿元和10.98亿元。

  本次交易后,苏汇资管成为汇鸿股份的控股股东,江苏省国资委仍然为汇鸿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此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于交易后江苏省国资委仍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不构成借壳上市。

  汇鸿股份表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将实现汇鸿集团贸易、地产、投资等主要业务整体上市。同时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将充分借助战略投资者产业、资本运作、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优秀经验,对汇聚汇鸿集团核心资源的贸易、地产、投资业务进行全面整合,实现采购、销售、融资、产业布局等多方面的统一管控、协同经营、优势互补,同时,也将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以供应链运营为核心,以建立贸易服务、现代物流、供应链金融与产业投资协同的综合运营模式为目标,构建供应链运营平台和资本运营平台,培育并形成冷链物流、医疗健康两大新兴产业,提升优化纺织服装、林纸浆、船舶机电等优势业务。

  此外,本次重组为汇鸿股份向汇鸿集团股东苏汇资管以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实现汇鸿集团整体上市,重组完成后,汇鸿集团将注销,汇鸿集团的业务及资产与汇鸿股份的同业竞争将消除,苏汇资管及苏汇资管所控制的上市公司之外的企业与汇鸿股份的同业竞争规模将大幅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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