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3000余箱蒙牛临期牛奶的生产日期遭销售经理王某篡改并上市销售,此后该经理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刑拘。8月23日,蒙牛公司发布声明称“将无条件更换回收牛奶”,但是对销售数字以及赔偿却绝口不提。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蒙牛声明表示,公司日前发现,在浙江省浦江县有一批规格为1×24×250m l蒙牛纯牛奶产品被篡改生产日期,针对这一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损害蒙牛品牌形象的行为,蒙牛公司立即要求客户向当地工商部门报案。经进一步调查,此事系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城市经理王孙富伙同社会人士赵某所为,现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调查审理中。
“我们正在全力配合当地工商、公安机关调查此案,并对涉案的30 0 0箱1×24×250m l蒙牛纯牛奶产品进行无条件更换回收”。蒙牛声明如此表示。尽管蒙牛表示对此类事件绝不姑息,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蒙牛声明并未公布该批产品已经销售的数据;而对于已购买甚至已经食用的消费者,蒙牛是否应该遵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对这些关键问题,蒙牛只字不提。
【背景】
据了解,今年5月以来,王孙富伙同赵某以22元/箱(正价一半)的价格分别从浙江多地收购了蒙牛即将过期的3000余箱纯牛奶和部分酸酸乳,然后将这些临期牛奶上的生产日期2011年12月24日至2011年12月28日的时间改掉,重新喷上2012年5月2日等新的生产日期,之后王孙富将这些延期的牛奶以42元一箱的价格销售到义乌、浦江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