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业务存在多项违规 中泰证券被责令改正
赵中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中昊)广东省证监局4月30日在官网披露了对中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广东省证监局指出,经查,中泰证券作为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债券“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对存货不存在跌价情况的分析核查不严谨,未制作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发行人立案调查事项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不及时,不符合《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2015年)》《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2015年)》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22年)》相关条款要求,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之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广东省证监局决定对中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