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未充分履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职责等问题 五矿证券被出具警示函
李梦扬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李梦扬)据宁波证监局网站3月21日消息,经宁波证监局调查,发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五矿-龙元建设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存在未充分履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职责,未能有效防范基础资产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同及挪用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五矿证券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