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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虚拟货币 各省陆续出台相关措施

王方圆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方圆)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日前发布通知称,将于6月2日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充分了解四川虚拟货币“挖矿”相关情况。 

  5月以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三大金融协会相继就虚拟货币风险进行发声,内蒙古发改委还对“挖矿”发布惩罚措施。在分析人士看来,虚拟货币整治已进入深水区,就“挖矿”产业而言,未来不排除其他地区跟进杜绝。

  监管层层加码

  通知显示,6月2日,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将分别汇报各自供区内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及相关建议、关停虚拟货币挖矿对今年四川弃水电量的影响;售电公司将汇报代理大数据企业参与市场交易有关情况及相关建议等。

  内蒙古则已对虚拟货币“挖矿”制定相关措施。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从八方面进行规范,涉及大数据中心、通信企业、网吧、个人等多种主体,处罚措施涵盖取消优惠政策、吊销许可证、停业整顿、纳入失信黑名单、移送司法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等。

  “吊销业务许可证、失信惩戒和移送司法,这些提法已经非常严厉了。”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孙扬看来,《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虚拟货币整治进入深水区,整治进入具体操作层面,充分反映国家对于打击虚拟货币的决心。

  其他地区或跟进

  所谓虚拟货币“挖矿”,指的是通过计算机节点为区块链网络开展数学运算,竞争记账的过程,运行这些计算机节点的人是“矿工”,这些计算节点是“矿机”,“矿机”大量集聚则形成“矿场”,其中大型矿场为全天候运行,对能源消耗极大。

  在当前国内外监管政策调整、电力供需趋紧的背景下,平安证券研究所表示,虚拟货币“挖矿”或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也指出,近期国务院金融委发声“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或将成为一种重要信号,在内蒙古发改委发布相关措施之后,不排除其他地区跟进。

  就“挖矿”行业而言,一名“矿场”推广员对记者表示,由于耗电量高,“挖矿”的成本和收益不一定成正比,特别是在目前监管环境下,投资者“挖矿”风险极大。此前,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指出,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大对虚拟货币非法挖矿和交易活动的打击力度。对比特币挖矿项目,各地应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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