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张承惠:成功的利率市场化至少需三个条件

王媛 樊妮燕中国证券网

  11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张承惠在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SAIF)举办的“2015校友日”上表示,成功的利率市场化至少需要有三个条件。

  第一,利率、金融、经济社会保持总体稳定。她表示,在南美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利率大幅度上升,导致企业大量破产倒闭,这一点不希望在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看到。

  第二,是否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对银行体系进行重组,并让低效银行退出市场,来提升整个金融的效率。张承惠表示,从利率市场化成功的国家来看,这些国家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资本市场得到快速发展,而从资本市场发展的角度来看,也可以验证中国利率市场化是否成功。

  第三,货币调控机制是否得到重建。她表示,在利率市场化之前中央银行是数量调控,未来会把以数量调控为主转向以价格调控为主。要做到这一点一个前提是,要有一个调控机制,有调控中间目标,以及未来货币政策能否通过这样的调控机制,并得到有效地传导。

  “根据以上利率市场化成功的标志,可以倒推出利率市场化需要的一些条件。”张承惠提出,一是需要有显性的保险制度;二是要有一定的财务预算约束,金融机构、企业要有有效的公司治理和市场化机制;三是国家要有健全的财税体制;四是要有灵活的汇率机制;五是市场准入的放松,允许市场适度有效竞争,并在准入放松时加强监管。

  “此外,还要有一个足够深度和广度的国债市场,以便在这个市场上形成可以作为基准利率的国债收益率曲线。”张承惠表示,中国已经有国债收益率曲线,但还存在很大的不足和问题。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