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债券统计制度》 监测债市

中国人民银行

  为全面、准确反映债券市场发展,综合监测评估债券市场对货币政策及金融稳定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决定建立《债券统计制度》,目前已印发相关单位。

  《债券统计制度》以我国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及其他场所发行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的债务证券,包括债券、票据、存托凭证等债务性金融工具作为统计对象,由报送机构逐支报送债券的产品、发行人、存续期、交易、持有人信息,以及债券收益率和其他有关统计资料,报送机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及交易所债券市场多家机构。

  此次债券统计制度的建立是加强金融统计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支持经济金融政策决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部际协调机制加强债券市场监管合作的重要步骤。人民银行今后将继续与证监会保持协作,加强金融市场信息共享,共同推动金融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