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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十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将无须政府核准

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报道,国务院最新公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显示,今后,无论国企还是民企,只要不涉及敏感领域和地区,10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将不再需要送发改委各级部门核准,而只需要提交表格备案即可。

  国家发改委外贸司司长孔令龙12月14日表示,这意味着,对10亿美元以下的一般类项目取消核准,这一新规同等适用于国企与民企。这一目录正式实施以后,只要在数额内的境外投资,只需要填写一个表格留作备案。

  另据新华网报道,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12月3日在第五届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上表示,中国政府将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境外投资主体地位,减少行政审批的范围和环节,对一般性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制逐步改变为备案制。

  张晓强称,2013年1至10月,中国非金融类境外投资达69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9.6%,预计今年全年境外投资总额将再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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