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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促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

刘丽靓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刘丽靓)国家发改委4月10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提出,要打造数字化企业,构建数字化产业链,培育数字化生态。并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探索“云量贷”服务以及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强化数字化转型金融供给。
  《实施方案》明确六方面发展方向,一是筑基础,夯实数字化转型技术支撑。加快数字化转型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领域和企业范围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数字孪生、5G、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应用和集成创新。加大对共性开发平台、开源社区、共性解决方案、基础软硬件支持力度,鼓励相关代码、标准、平台开源发展。二是搭平台,构建多层联动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进企业级数字基础设施开放,促进产业数据中台应用,向中小微企业分享中台业务资源。推进企业核心资源开放。支持平台免费提供基础业务服务,从增值服务中按使用效果适当收取租金以补偿基础业务投入。鼓励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开放软件源代码、硬件设计和应用服务。引导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整合开放资源,鼓励以区域、行业、园区为整体,共建数字化技术及解决方案社区,构建产业互联网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三是促转型,加快企业“上云用数赋智”。鼓励平台企业开展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加工、物流售后等核心业务环节数字化转型。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托自身优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最终用户智能数据分析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平台企业创新“轻量应用”“微服务”,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低成本、低门槛、快部署服务,加快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瞪羚企业和隐形冠军。培育重点行业应用场景,加快网络化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化生产发展,推进数字乡村、数字农场、智能家居、智慧物流等应用,打造“互联网+”升级版。四是建生态,建立跨界融合的数字化生态。五是兴业态,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大力发展共享经济、数字贸易、零工经济,支持新零售、在线消费、无接触配送、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一站式出行、共享员工、远程办公、“宅经济”等新业态,疏通政策障碍和难点堵点。引导云服务拓展至生产制造领域和中小微企业。鼓励发展共享员工等灵活就业新模式,充分发挥数字经济蓄水池作用。六是强服务,加大数字化转型支撑保障。鼓励各类平台、开源社区、第三方机构面向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所需的开发工具及公共性服务。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咨询机构和区域数字化服务载体建设,丰富各类园区、特色小镇的数字化服务功能。创新订单融资、供应链金融、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展数字化转型多层次人才和专业型技能培训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等方式,鼓励平台面向中小微企业和灵活就业者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实施方案》指出,要树立一批数字化转型企业标杆和典型应用场景,组织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政策试点。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载体,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开展互联网医疗的医保结算、支付标准、药品网售、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多点执业、家庭医生、线上生态圈接诊等改革试点、实践探索和应用推广。在教育领域推进在线教育政策试点,将符合条件的视频授课服务、网络课程、社会化教育培训产品纳入学校课程体系与学分体系、支持学校培育在线辅导等线上线下融合的学习模式。
? 在强化数字化转型金融供给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一是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结合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平台-中小微企业联动机制,以专项资金、金融扶持形式鼓励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以及虚拟数字化生产资料等服务,加强数字化生产资料共享,通过平台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中小微企业多次复用的形式,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行成本。对于获得国家政策支持的试点平台、服务机构、示范项目等,原则上应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至少一年期的减免费服务。对于获得地方政策支持的,应参照提出服务减免措施。二是探索“云量贷”服务。结合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鼓励试验区联合金融机构,探索根据云服务使用量、智能化设备和数字化改造的投入,认定为可抵押资产和研发投入,对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息或贴息贷款,鼓励探索税收减免和返还措施。三是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结合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探索完善产融信息对接工作机制,丰富重点企业和项目的融资信息对接目录,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联合金融机构建设产融合作平台,创新面向上下游企业的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上云”保险等金融服务,促进产业和金融协调发展、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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