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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伊世顿操纵期市旧案华鑫期货遭罚没逾2000万

沈宁证券时报

  昨日,上市公司华鑫股份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旗下华鑫期货收到上海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计划对华鑫期货有限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08.91万元,并处1008.91万元罚款,罚没金额总计2017.82万元。

  华鑫期货此番受罚,牵涉到2015年股市剧烈波动时期的伊世顿操纵期货市场案。据公告披露,华鑫期货在以下两方面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

  一是,华鑫期货实际使用了非本公司购买或开发的交易系统传递客户交易指令,未对该系统上进行交易的客户账户资金和持仓进行验证,不符合期货公司审慎经营和风险管理要求。

  二是,华鑫期货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业务管理规则、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

  具体来看,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华鑫期货原技术总监金文献组织、安排信息技术部员工下载、测试、安装、运行、维护由张家港保税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发的交易系统(简称RM系统)。华鑫期货员工将由伊世顿公司实际控制的27个期货账户,从华鑫期货交易系统切换至RM系统后,涉案账户组即通过RM系统传递交易指令,华鑫期货未对该系统上的交易进行客户账户资金和持仓验证。

  在这期间,金文献安排信息技术部员工将多套RM系统下载、安装至华鑫期货机房服务器内,使用华鑫期货IP、席位号连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系统,后又将伊世顿公司客户端策略机安装在华鑫期货机房内,以便伊世顿公司通过客户端策略机和RM系统进行程序化交易。

  2015年3月,华鑫期货员工还配合伊世顿公司,抓取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允许使用的飞马系统标识信息,对RM系统进行技术伪装。上海证监局认为,涉案期间华鑫期货未严格执行对接入信息系统的审批,对交易系统的使用,缺少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经查,华鑫期货的违法所得为公司从涉案账户组通过RM系统进行的交易中收取的手续费,扣除“投资者保障 金”、“风险准备金”、“营业税及附加”、“华鑫期货将协议收取的手续费和交易所返还给手续费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伊世顿的金额”后所得金额。经计算,违法所得额为1008.91万元。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金文献因配合伊世顿公司因擅自使用RM交易系统,绕过华鑫期货公司资金和持仓验证构成伊世顿公司操纵市场共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考虑到金文献的相关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并由司法机关处以罚金,上海证监局拟对其进行的罚款予以折抵,仅给予其警告,不再另处罚款。此外,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IT治理委员会主席、分管信息技术部的高级管理人员李俊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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