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新版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出台 业务事项精简一半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记者5日获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加速制定出台《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简称《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税费业务办理。

  《操作规范》对原分国税、地税业务编制的税收征管规范进行全面修订,实现税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操作办法的统一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一是对所有税收业务明确全国统一规范;二是对社保费征缴共性事项明确全国统一规范;三是对全国统一执行的非税收入业务事项明确全国统一规范,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表示,《操作规范》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清晰界定征纳权责关系、充分利用信息共享数据、合理划分业务类型等,推动业务流程优化、报送资料和表证单书精简。

  一是简事项。主要是对同质化流程进行整合精简,比原征管规范中的业务事项精简了50%。例如,将“单位纳税人登记、个体经营登记、临时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等5个事项整合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事项。

  二是简资料。主要通过简政放权,取消一批需纳税人、缴费人报送的资料,比原征管规范精简了48%。例如,鉴于各地已开展实名制办税,对各类原需要报送的身份证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等资料,一律不再报送。

  三是简单书。主要通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现有纸质表证单书进一步精简,精简幅度达到26%。比如,取消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年度报表中的部分表单及基础信息填报要求等。

  据悉,与以往按照传统业务流程顺序划分业务事项不同,《操作规范》按事项办理主体及性质将税收征管事项划分为自主办理事项、税务管理基础事项、纳税信用与风险防控事项、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等四大类。

  对于自主办理事项,也就是由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自行办理的事项,由于实行纳税人、缴费人自我遵从、自享权利、自负责任的方式,一般均可即时办结,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

  对于税务管理基础事项,也就是由纳税人、缴费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事项以及税务机关依职权发起的日常基础性管理事项,税务机关将依据纳税人、缴费人的信用和风险信息实行差异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征管效率。

  对于纳税信用与风险监控事项,也就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信用和风险画像,并据此开展的风险预测、监控、防范和应对事项,税务机关将充分运用大数据,进一步提高征管智能化水平。

  对于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也就是税务机关处理涉税违法违规行为,受理税务行政相对人法律救济的业务事项,税务机关将细分为违法处置、税款追征、行政救济、相互协商程序4类,实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维护好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此外,《操作规范》在信用动态监控管理方面,对信用积分高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多更优的增值服务;对信用积分低的纳税人、缴费人适度加大检查频次。在风险动态监控管理方面,重点关注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遵从风险,实现事前服务提醒和提示更正、事中风险监控和业务阻断、事后快速响应和及时应对,并将风险应对结果计入信用积分,实现信用管理与风险管理的良性互动。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认为,此举有利于对信用低、风险高的纳税人、缴费人实施精准监管,对信用高、风险低的纳税人、缴费人在少打扰甚至不打扰基础上提供更便捷的办税缴费服务,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的要求在税务部门落实落地的生动实践。

  《操作规范》及时跟进个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以及各类最新减税降费政策和“放管服”改革举措,持续更新修订相关业务事项。比如,对于分批次取消税务证明事项、将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时限由180天改为360天、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减少小微企业40%的所得税年度申报数据等改革事项均在《操作规范》得到体现。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税务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之一,《操作规范》通篇贯穿了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和基层税务干部期盼,有利于进一步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