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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光绍:应将债权纳入外商投资活动界定中

杨洁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杨洁)全国政协委员、中投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屠光绍3月9日在政协经济界分组讨论中建议,外商投资法应将债权纳入到对外商投资活动的界定中。

  屠光绍认为,债权也是外商投资的重要领域。债权比债券、银行贷款范围更广,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债权还有其他的形式,比如私募信用。私募债权既不同于银行贷款,也不同于发行债券。在外商投资活动中增加债权有利于丰富外商投资活动。

  企业发展不同阶段及融资活动不同情形都有对私募信用的需求,比如困境债务、结构夹层债务等都需要有债务融资工具。此外,在外商投资法草案中增加债权也有利于完善金融服务,更好地吸引外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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