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发行制度完善渐进 “猛药”政策尚难推行
新三板市场期待已久的发行改革或将很快到来。
虽然早在2017年12月22日,全国股转系统三箭齐发,分别发布了新制定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以下简称《转让细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但上述三项改革对应的分别是交易,分层以及信息披露,未提及发行制度。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全国股转系统”)多次指出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分层为抓手,配套推出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监管等差异化改革”。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近期了解的情况显示,新三板市场接下来或将很快迎来发行制度的改革。
2018年以来,新三板挂牌企业最为重要的融资通道——定增市场融资规模大降,因此这一次发行制度改革毫无疑问肩负着提升或重整新三板市场融资功能的重任,市场也对此给予更高度关注。
8月25日,全国股转系统副总经理隋强指出:“怎么完善市场功能有很多说法,有的说提升融资功能,有的说要完善定价功能。但是千功能万功能,如果这个市场融资功能不行,所有功能都是虚无缥渺而无任何意义的。”
现行制度实践契合度差
2013年12月30日全国股转系统正式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两项文件构成了新三板市场发行体系。
但从发布至今,上述两项文件并没有经历过系统性的修改,对于一些新出现的问题和市场疑问,监管层统一用监管问答或是问题解答等口径来处理或者化解。
就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现阶段一些情况下现行政策已经和实际操作严重脱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的发行融资功能。
隋强也在今年多次表态称,现行的制度是新三板建立初期的统一安排,随着市场发展阶段的提升,融资制度的灵活性和便利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很多现行制度安排与实践的契合度不高。
一位接近股转系统的内部人士8月27日同记者交流时也认为:“现行政策有一定的优化空间,如目前发行融资管理中备案介入、资金使用等时点设置上的串行安排,虽然有效地防控了风险,但也形成了一定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另外每次定向发行的新增投资者数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等这些都和如今的市场需求有所脱节。”
近年来,包括股东人数200人限制,发行股份新增股东人数不能超过35人等约束确实给企业在发行或并购重组时带来了很大困扰。
事实上,除了高层表态之外,记者获悉全国股转系统近期还举行了多次内部研讨会,听取部分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对于发行制度改革的建议。
新三板市场发行制度的改革渐行渐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