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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投资者保护办法 残酷还是保护?

罗天嘉《燕赵都市报》

  如果您炒股的话,这两天一定会被一个消息刷屏,经过半年的过渡期,证监会新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7月1日实施。而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多家券商发布的《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征求意见稿)》作为《办法》的配套规则,规定如果投资者被评为保守型和谨慎型,券商将不可向其销售被评为中等风险的A股和B股,也就是说,部分风险评级偏低的投资者,今后可能会被从股市“劝退”,全民炒股的时代即将终结了吗?

  据悉,这个管理办法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的投资者保护办法”,将突出对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向投资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及差别化服务。市场人士评价称,相较于之前的大股东减持的“限售”新规,此次《办法》也可以说是证券市场普通散户的股票“限购”新规,它将对传统经纪业务、资管业务、研究业务产生重大影响。记者了解到,各地证监局与各家券商已经进入新规备战倒计时。

  证券市场“限购”新规

  记者获悉,此次《办法》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又向前推进一步,7月1日之后,中国资本市场上将有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之分,前者被要求具有一定数量的金融资产或者具有一定年限以上的证券、基金等投资经历,而针对普通投资者,《办法》明确,券商应加强投资者投资交易行为分析,利用投资者评估数据库持续跟踪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在必要时,调整其风险承受能力。

  普通投资者对象可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由低至高至少划分为5类,分类依据是“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的得分,低于20分属于保守型投资者,20-36分属于谨慎型,37-53属于稳健性,54-82分属于积极型,83分以上属于激进型。而相应的,产品或服务也以风险为核心分为5类,也就是低风险、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7月1日以后,券商需向投资者销售符合其风险承受等级的产品和服务。按照“向下覆盖”的原则,普通投资者只能购买符合其风险评级的产品或者风险评级更低的产品,

  此外,《办法》将普通投资者向专业投资者的转化进行了规范,“新规实行后,融资融券、个股期权、分级基金等需要准入条件的高风险业务的权限开通,一律需要本人至现场实行双录。”广发证券(000776,诊股)投资顾问田立涛称。

  残酷还是保护?

  随着注册制的来临,退市制度的建立,股市的风险已经显著加大。“以前,你买错了股票还可以靠‘耗时间、等重组’来回本,以后,买错了股票很有可能价值完全归零,最终退市,一分钱不剩。”证券从业人士告诉记者。在注册制下,投资将是一件非常专业的事情,普通人参与其中被“割韭菜”的时候会更加惨烈。

  那么,按照新规,“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是否意味着投资者不能购买经评估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呢?

  记者注意到,对此,《办法》做了两方面规定:一是经营机构经过评估,告知投资者不适合购买相关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后,对于主动要求购买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产品的投资者,经营机构要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并进行书面风险警示,如投资者仍坚持购买,可以向其销售;二是禁止经营机构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务。

  这一规定既尊重了投资者的自由选择权,又对投资者给予底线保护,力争在两者间实现平衡。“更多是本着保护投资者的原则,让普通投资者知晓投资的风险在哪里,参与市场的需要是真正能够承担风险的投资者。从目前来看,证监会的目的是教育和保护。”田立涛表示:“不是不让上路,而是充分提示风险后,促使投资者在路上更加安全地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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