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 永清环保收证监局警示函
段芳媛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段芳媛)永清环保(300187)7月1日晚间公告,经湖南证监局调查,永清环保控股股东永清集团在2018年4月至5月期间累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99亿元,直至2018年12月,永清集团才清偿资金占用本息。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永清环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申晓东作为公司时任代理董事长及总经理,刘敏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也被湖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