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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对金路集团股东刘江东、张贵林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张斌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斌)金路集团(000510)9月17日公告称,因达州市一马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刘江东、张贵林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融资安排,刘江东、张贵林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而刘江东、张贵林未及时、准确披露权益变动情况。深交所决定对刘江东、张贵林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刘江东、张贵林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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