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将于12月15日发行5亿元5+N年期中票
张勤峰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张勤峰) 相关公告文件显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于12月15日发行该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中票期限5+N年(于本期中期票据第5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计划发行5亿元。华泰证券为本期中票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浙商银行为联席主承销商。
本期中票将由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单利按年计息。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5年期国债收益率)加上初始利差(初始利差为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个计息年度开始每5年调整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
本次发行的簿记建档日期为12月15日,缴款日和起息日为12月19日,自12月20日起上市流通,存续期内每年12月19日为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中票设有递延支付利息条款;无担保;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中期票据的信用级别为A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