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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于10月24日起发行5亿元270天超短融

张勤峰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张勤峰)相关公告文件显示,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于10月24日至25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该公司2017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超短融期限270天,发行规模5亿元,浦发银行为本期超短融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本期超短融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利率为固定利率;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融资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不计算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发行日期为10月24日至25日,缴款日和起息日为10月26日,自10月27日起上市流通,2018年7月23日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遇节假日顺延)。

    本期超短融无担保。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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