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互联网改变生活 央视携神州优车揭秘城市出行大数据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8日电 日前,央视《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与神州优车大数据研究院携手发布《联合调查报告:互联网出行状况》,通过大数据描绘并解读互联网出行现状。报告显示,当前网约车、互联网租车已成为公众出行重要新选择;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出行正在改变城市生活。

  大数据画像互联网出行现状

  2017年2月,央视《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联合神州优车大数据研究院向全国31个省市发放出行状况调查问卷,最终综合6068份有效问卷数据以及神州专车、神州租车出行服务的大数据完成《联合调查报告:互联网出行状况》。

  报告显示,当前网约车出行已获得普遍认可,成为公众日常出行的重要选择。神州优车与央视联合调查发现,上下班出行费用,每天超过20元的人群比例高达55%,证明私家车和网约车等较舒适的出行方式成为更多人选择。98% 以上参调者2016年曾使用网约车,近七成参调者每周至少乘坐一次。日常使用网约车,商务活动占比最高。

  联合调查显示,选择网约车出行最大的原因是方便,其次是服务好和舒适,价格原因意外被看轻。6成以上参调者认可网约车应定位高于巡游出租。超4成参调人群对目前城市交通不满,84%的参调者愿意为缓解拥堵和环保选择绿色出行。

  报告表明,互联网租车也成为新的出行时尚潮流,并带动了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神州优车与央视联合调查表明,超3成人租过车;63%的人未来有租车意愿。9成租车用户的目的地范围为出发地500公里6小时以内的地区。500公里以内租车出行性价比仅次于火车。自驾自由度高为用户选择租车的首要原因,方便带行李物品、舒适度高、适宜家庭出行、便于旅行等因素也成为租车的理由。北上广深引领租车消费升级,但一个不可忽视的趋势是,租车消费热潮正在向三四线城市蔓延。

  根据联合调查结果,租车旅游成时尚。其中景区度假旅游租车意愿最强,近6成人景区度假会选择租车。假日租车需求最大,超7成租车行为在假期。旅游需求成主力,SUV最受欢迎。 SUV、家用轿车、商务7座排名最受车型前三。租车自驾出游成为新的时尚潮流,更注重生活质量的85后年轻群体成最大租车客户群体,消费观念的变更带动租车自驾旅游热潮。

  晚会发布“奇葩”出行大数据

  为配合经济生活大调查结论的发布,3月7日晚,央视财经频道推出120分钟特别节目——《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2016-2017)数据发布之夜》。在晚会现场,神州优车副总裁臧中堂代表神州优车大数据研究院发布了几个略显“奇葩”的大数据:有车不开坐专车、家长周末用车最勤、开车门服务有讲究。而在这些“奇葩”的大数据背后,实实在在地反映着某些国内互联网出行的现状及趋势。

  臧中堂表示,大数据报告显示,有本有车一族的白领上班代步更愿意专车,比如,神州专车82%的用户拥有驾照;68%的用户拥有私家车;40%的有车白领上下班用专车代步。

  而在望子成龙心态的影响下,家长周末用车最多。神州专车大数据显示,周末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00名用户,67%均是为了接送孩子去各类兴趣班、补习班,甚至有17%用户连续赶赴3地以上上课。以北京为例,这类出行中距离超过40公里的路程高达56%,从通州到海淀距离不是问题,学习提升才是核心。

  此外,随着国人素质修养的提升,社交礼仪开始渗入日常服务领域。比如,司机提前为乘客开车门,就是一项虽然简单却体现专业性和更高品质的服务项目。据神州大数据统计,商务人士和领导们一般坐在司机的正后方,凸显身份且安全;为了方便上下车,孕妇、老人等一般坐在司机的右后方,如果乘客是一位步履匆忙的女汉子,司机最好早早为其拉开副驾驶座位的车门。这充分体现了不同客户群体的不同需求,这样的群体差异还体现在年龄方面,60/70后领导多,习惯做司机正后方;80后则更习惯坐在司机右后方,私密又安全;90后习惯坐副驾驶,聊天交友更方便;00后还未成年,目前未有明确乘坐习惯,显得不可捉摸。

  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城市出行生活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央视携手神州优车联合发布互联网出行大数据报告表明,互联网出行大大提升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并进一步提高了人们出行效率。未来,网约车行业将在新政的指引下,沿着合法化的轨道继续前行,以品质和规范化服务为核心,为白领商务人士提供更加满意的出行体验,和成为城市出行的重要补充;互联网租车则将在中等路途上为人们提供一个更具时尚性、自由度和高品质的出行选择;同时租车自驾游也将成为国人度假新的消费习惯。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